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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介绍人违纪违法,预备党员转正受影响吗?

作者:转载 来源:转载 时间:2020-04-22

4月19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前不久曾有媒体报道,两名“95后”女民警突击队员朱新年、乐翥因在抗疫中的突出表现成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她们的入党介绍人正是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

那么问题来了:入党介绍人违纪违法,会不会影响预备党员的转正呢?

首先需要弄清楚的是,入党介绍人对党员入党转正起着怎样的作用。入党介绍人制度是一项从党的第一部党章开始延续至今的制度。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其中第四条就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国籍,都可以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2014年5月中办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则规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一共有以下五项: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由此可见,入党介绍人对于党组织和发展对象来说,都是负有重要的政治责任的。2015年1月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的《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以下简称《手册》)中指出,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本单位党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因为同一单位党支部的党员对入党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比较熟悉和了解,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在特殊情况下,如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没有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时,也可以由其上级党组织所属的其他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

那么,入党介绍人犯了错误后,还可以继续担任介绍人吗?《手册》的给出的回答是:“如果入党介绍人只是犯了一般性错误,可以继续担任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其入党也不受影响。如果入党介绍人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担任介绍人时,应另换他人。”孙力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属于不宜继续担任介绍人的情形,因此应当另换他人担任介绍人。

如何正确把握入党介绍人中途更换问题?《手册》也给出了明确回复:“当党组织认为入党介绍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入党介绍人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时,可以中途更换入党介绍人。中途更换介绍人要向发展对象和本支部其他党员说明情况和原因。”

《手册》还指出,为了使入党介绍人能够认真担负起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责任,一般情况下,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担任多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为此,党支部在指定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时就要注意,尽可能地避免出现这一问题。

回到本文讨论的具体案例,朱新年、乐翥的入党介绍人除了孙力军,另一名介绍人应当是她们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她们的情况比较熟悉了解。她们所在的党组织也应当根据规定,尽快为两人更换一名入党介绍人,才能保证她们一年后的如期转正不受影响。